證券研報不妨試試知識付費機制
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熊錦秋2023-06-13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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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心繡口】

為證券分析經營機構賺錢開正門,自然歪門邪道也就減少。

熊錦秋

近日,上海證監局在一天之內一連開出了5張罰單,涉及4家券商的5位分析師,而被罰的原因大多與研報的質量問題有關。筆者認為證券分析行業應堅持獨立、客觀立場。

在上述案例中,分析師存在的主要共性問題,包括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另外,個別證券從業人員通過微信聊天方式向客戶發送相關內容,該內容未形成研究報告,也未經公司審核。

根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規定,證券經營機構、分析師要對引用信息和數據來源進行核實,但券商研報中一些預測內容通常來自上市公司口徑,充當上市公司傳聲筒角色,并未予以核實。

證券分析師執業時應當遵循獨立、客觀等原則,證券分析師不能因上市公司不當要求而放棄自己的獨立立場,對上市公司的一些預測信息也不能拿來就用,由于目前對上市公司預測信息的追責機制還不大完善、有部分上市公司的預測信息失準。分析師的價值,就在于以獨立的角度和身份,以充分依據、通順邏輯,來對上市公司的未來發展做出有價值的獨到分析見解。

按規定,證券分析師應當通過公司規定的系統平臺發布證券研究報告,不得通過短信、個人郵件等方式向特定客戶、公司內部部門提供或泄露尚未發布的證券研究報告內容和觀點;以經營機構的名義發布研究觀點、提供研究服務的人員必須是公司正式員工。也就是說,并非任何人都有資格發布研報,發布研報并非可以通過任何渠道,并非可以發布尚未成文研報的內容。

有人將證券市場的分析師分成買方分析師和賣方分析師,買方分析師為本機構提供分析報告,通過證券增值獲得回報;賣方分析師向包括基金等投資者免費提供分析報告,通過吸引投資者購買其承銷的股票或通過其所屬的公司進行證券交易來提高公司的收入。有些賣方分析師的研報,投資者也可通過一些網站免費閱讀。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普通投資者雖可免費查閱賣方研報,但研報良莠不齊。研報評級分為“買入、增持、中性、減持、賣出”5個等級,投資者較少見到“賣出”評級,參考作用有限,且個別研報在個股高位鼓吹各種利好,投資者頭腦一熱可能買入套牢。若投資者簡單按研報評級操作,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的高質量研報,傾注了研究人員的大量心血,為收集數據資料、解剖上市公司產品有時還需額外付出成本,由此形成的研報具備知識產權,投資者付費使用證券研報合情合理。在免費機制下,有可能導致經營機構、分析師對自己的研報質量不夠重視。

2018年歐洲開始實施MiFID II,禁止傭金換研究,要求基金公司以自有資金購買研究服務,不再允許交易服務和研究服務打包支付;后來對市值低于1億歐元公司豁免,仍可將研究服務付費打包至交易傭金中。這個改革或相當于對賣方研究服務明碼標價。

借鑒成熟市場經驗,要推動經營機構證券研報更為獨立、客觀、純凈,筆者建議:

一是理順證券研究行業利益機制。所有經營機構的證券研報不公開發布、監管部門也不準其公開發布,客戶需要付費購買閱讀,且保證不傳播、不侵犯知識產權,否則承擔民事賠償。為證券分析經營機構賺錢開正門,自然歪門邪道也就減少;研報不準公開發布,一些別有用心的研報也就不會在市場產生副作用。

二是充分激發證券分析行業的良性市場競爭。證券監管部門在推動建立研報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之后,對經營機構證券研報的制作與發布,就不宜過多干涉,因為這主要是經營機構與客戶之間的民事行為,對經營機構的約束,主要應該通過與客戶之間的民事合同來規制,若涉及合同詐騙等依法依規處理。投資者從研報獲益,自然經營機構的口碑也會越來越響,反之經營機構的研報也就無人問津,由此形成真正的優勝劣汰機制。

(作者系資本市場資深研究人士)

本報專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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