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突發!超3500萬元利息無法按時支付,將盡力寬限期內償付!
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e公司 李映泉2024-05-09 13:14

碧桂園又有新的消息。

圖片源自圖蟲創意

5月9日午間,碧桂園地產于午間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23碧桂園MTN002”寬限期內利息償付安排的公告。

公告顯示,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碧桂園地產”)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23碧桂園MTN002)發行金額為9億元,起息日為2023年5月9日,發行期限2年,本計息期債項利率3.95%,利息兌付日為2024年5月9日,本期應償付利息金額為3555萬元。

公告稱,由于行業持續波動,公司面臨的經營環境日趨復雜嚴峻,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籌措資金,因銷售恢復情況不達預期,資金調撥困難等原因,上述償付資金無法在利息兌付日2024年5月9日按時支付。

但經公司和各方努力,積極籌措資金,盤活抵押資產,盡力于寬限期3個工作日內(不晚于5月13日)足額償付本期中期票據應付利息及寬限期內利息。

根據“23碧桂園MTN002”募集說明書中的約定,對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債務融資工具本金或利息的違約情形設置了5個工作日的寬限期,若發行人在該期限內對本條所述債務進行了足額償還,則不構成發行人在本期債務融資工具項下的違約。寬限期內應按照票面利率上浮30BP計算并支付利息。

如果發行人在付息日未按照本期票據募集說明書的要求將本期票據當期應付利息足額償還票據持有人,且付息日起3個工作日內(寬限期內)仍未完成償付的,在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項下,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根據《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信用增進函》相關約定履行增信責任。

就在4月26日,上述中期票據的發行主體碧桂園地產還宣布,該公司應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度審計報告及2023年公司債券年度報告。由于行業持續波動,公司面臨的經營環境日趨復雜,公司需要收集更多信息以作出合適的會計估計及判斷?;谥斏骺紤],公司預計無法按時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需要指出的是,碧桂園地產是港股上市公司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02007.HK)旗下附屬企業,該公司因在境內發行公司債,因此也需要披露年度審計報告及債券年度報告。

更早之前的3月28日,在港股上市的碧桂園也曾發布公告稱,由于集團債務重組工作仍在進行,鑒于集團的項目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相關盡職調查涉及的工作量大、復雜度高,需要更多時間去收集相關財務資料以謹慎評估集團的現時及未來的財務資源與財務義務。公司預計需要更長時間以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可能無法遵守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于2024年3月31日前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

鑒于此,碧桂園自今年4月初至今一直處于停牌狀態。5月3日,碧桂園在港股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單月共實現歸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金額為38.5億元,歸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建筑面積約43萬平方米。累計此前的銷售額來看,今年前4個月,碧桂園共實現歸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金額約173.6億元。

4月24日,e公司記者從接近碧桂園的知情人士處獲悉,碧桂園于2024年4月12日就H1碧地01、H1碧地02、H1碧地04(分別為原21碧地01、02、04)三只債券,刊登了召開債券持有人大會的通知,就上述三筆債券原定于3月—6月兌付的本息統一延期至9月兌付的事項征求各債券持有人意見。根據最新的投票結果,以上方案已獲得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

根據此前公布的展期方案,碧桂園應于3月12日支付“21碧地01”2023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間的利息,并應于4月12日兌付2%的本金及對應利息;此外,應于2024年3月17日兌付“21碧地04”2%的本金及對應利息,兩筆債券均未能按時兌付并進入30個交易日寬限期。

責任編輯: 彭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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